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关于招聘护理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 日期:2024-09-03 10:40

因业务工作需要,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招聘护理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荣军医院)隶属于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残疾鉴定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始建于1951年,占地500余亩,编制床位700张,职工460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20名。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25个,其中精神科为省级重点专科培育单位,有精神康复专业、物质依赖专业、精神病专业3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优势学科。坚持科研立院,有40项科研成果获奖。医院拥有各类先进检诊设备,万元以上设备168台套。
工作地点: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

二、用工岗位及条件
(一)护士:18-35周岁;护理或护理学专业,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已经取得毕业证并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经体检合格。
(四)与其他单位没有聘用关系或劳务纠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上午11: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经现场审核同意报名后缴纳考务费100元。
2、报名地点:保定市时代路56号1316室,
3、联系电话:0312-3089953。
4、提交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从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纸质报名表一份(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河北嘉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公众号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成功缴费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出考场,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流程。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均在河北嘉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顺序抽签决定,由考生本人参与抽签。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考试号,不得报姓名及其他个人信息。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招聘计划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较高的;学历较高的;专业对口的。
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医院通用体检标准。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取消招聘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录用及待遇
(一)报名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职称工资、 绩效工资和年限工资构成。
(三)社会保障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按照保定市政策规定和到医院工作时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大病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监督电话:0312-308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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